西海岸新区各社区、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服务保障中心:
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》(国市监标创〔2019〕53号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,就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(以下简称新标准)落地实施,全面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,省政府自2019年9月1日开始,在全省部署了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。
我区自2019年9月1日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以来,在全区交警中队、派出所设置了21个挂牌点,已累计完成65193辆,实测估算我区保有量为76381辆,估算尚有11188辆尚未进行登记挂牌。根据省政府要求,非国标及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工作截至到2020年8月31日,届时未登记的非标及旧国标车辆将无法上道路行驶。时间紧任务重,函请贵单位协调物业公司大力宣传,摸排所管理小区的电动车情况,与公安车管所、交警中队或派出所相关挂牌人员联系可上门服务(附挂牌地点和联系人员电话)以保证我区按时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。
开发区交警大队
2020年8月5日
附:主要宣传内容
主要宣传内容:
“全省非国标及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,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结束。2020年9月1日起,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。请尚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,到就近交警中队、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挂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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